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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部门就耕地占用税法征求意见

 核心提示: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就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(征求意见稿)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
    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发布《关于<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(征求意见稿)>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》。

    通知称,为了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,提高立法公众参与度,广泛凝聚社会共识,推进开门立法、科学立法、民主立法,财政部、税务总局起草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公众可以在2017年2月14日前,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:

    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(网址是:http://www.mof.gov.cn)首页《财政法规意见征集信息管理系统》提出意见。

   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: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三号财政部条法司(邮政编码100820),并在信封上注明“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征求意见”字样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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